厦教基[2009]049号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关于奖励彭州市优秀学生的通知
彭州市教育局:
为体现对灾区学生的关怀,我会理事会决定,“王淑景王文斗奖学金”今年继续奖励彭州市的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敬请予以支持与配合。
一、奖励对象:
彭州市白鹿、龙门山、天彭、致和等4个镇的优秀中学生(含中职生)。他们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1、四川省或成都市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参加成都市级或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尤其是创新大赛类)取得优异成绩者。
3、获得省级其他荣誉者。
4、在抗灾救灾或恢复学校建设中表现突出者。
5、被学校师生公认的家境贫寒而品学兼优者。
二、资助人数:20人。
三、奖励金额:每人1000元。
四、申请审批程序:
1、彭州市教育局将名额分配给各校,各校推荐并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
2、彭州市教育局审核,并于2010年1月寒假之前报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3、我会于2010年3月底批复
五、奖励:2010年4月,厦门市教育基金会派员前往彭州举行奖励活动。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2009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