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春节慰问病困教师申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市教职工离退协会:
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扶贫济困送温暖”的精神,2010年春节期间,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工会将对我市部分病困教师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含民办学校)在编教职员工及离退休教职员工中,本人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慰问名额及金额
1、名额:共90名,慰问金每人1000元。
2、名额分配:(1)同安区、思明区、各10名;翔安区8名;集美区5名;湖里区4名;海沧区4名;市直属学校和单位共24名。(以上名额均为2008年12月在编在职教职工,原则上每校或单位控制在1-2 人以内,不符合条件的不报)
(2)市局老干处、退教协推荐离退休教职员工20名。
三、申报办法:
1、市属各校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市教育工会报送。
离退休病困教师向市离退协申报,由市局老干处审核后按名额报送。
区属校由各区教育工会汇总审核后按名额报送。
2、各校工会应填写“病困教职工慰问登记表”,区工会、市局老干处还需填写汇总表,以上申报材料于1月15日前送交市教育工会王志鸿。市教育工会地址:开元路后厅衙于42号;邮编:361001
3、教育基金会、教育工会汇总审核后,于1月30日之前将慰问对象及慰问时间通知报送单位的工会。
附:病困教职工慰问登记表、汇总表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
2010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