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初中小学教师备课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落实《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三项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厦教工委[2008]13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市初中、小学教师备课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各中小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备课岗位大练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练兵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
二、大练兵内容
(一)前备课活动:
备课前能认真学习,理解课程标准,准确把握课标基本要求,依据课标深入钻研教材(弄清本课在单元中的位置及联系;本课教学的"三维目标";本课的重点、难点及衔接问题等),深入研究所教学生实际(认知基础,社会与生活背景等)。
(二)备课活动:
能在集体教研的基础上根据课标和学情,对教材和教学过程的五要素(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评价)进行针对性、有效性的处理,形成单元教学设计和单课教案。
(三)后备课活动:
能够运用教学反思(包括授课后的自我反思和听课后的反思)结果不断改进、提高备课的质量。
三、大练兵方案
(一)准备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0月
1.市教科院基教室负责组织市局直属校以及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的课标学习、培训工作;思明、湖里两区的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本区各校学习课标、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为:课标的解读与细化及如何有效进行单元教学设计和单课教案设计。
2.各中、小学应认真学习《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闽教基[2003]26号)、《厦门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厦教局综[2007]52号)精神,完善本校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的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完善备课制度,细化备课要求,形成考核、反馈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校、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教师的岗位大练兵方案。
3.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校际教研组(原则上每个校际教研组由2-5所学校组成),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经常性交流研讨的工作机制。
(二)大练兵阶段:2008年11月-2010年11月
1.各校各年级备课组应根据学情,在研读课标、教材的基础上,完成本年级课程目标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学科教研组应组织整理,修订完善使之在课堂教学中具有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在年级备课组组织的备课活动中每位教师做4-6次的专题发言,在学科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每位教师至少做2次主题发言。
3.教研组组织检查每位教师的备课情况,开展备课评估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位教师应从自己的单元教学设计和单课教案中确定3份单元教学设计和10份单课教案,以备校际教研组检查、评估。
4.在各校完成课程目标细化的基础上,校际教研组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5.在校际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每位教师至少做一次依据教育学理论或实践经验说明备课的合理性的主题发言,校际教研组进行评价。所有的交流材料、评价意见应保留以备检查。
(三)评估、表彰阶段:2010年2月-2010年10月
1.各区教育局、各教研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各校备课制度的建立、实施、考核、反馈情况(市局直属中小学由市教科院基教室组织)。
2.开展全市义教阶段区级中小学教师备课评比活动,评出区级备课能手(市局直属中小学由市教科院基教室组织)。
3.根据各校际教研组、各校年级备课组、教研组的组织工作和成效,评出备课岗位大练兵活动区级优秀备课组、优秀教研组、优秀校际教研组(市局直属中小学由市教科院基教室组织)。
4.在区级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全市义教阶段中小学教师备课评比活动,评出市级备课能手。
5.各区教育局从评出的优秀备课组、优秀教研组、优秀校际教研组中按一定比例推荐参评市级优秀备课组、优秀教研组、优秀校际教研组。
6.根据各区教育局、各校的组织工作和成效,评出备课岗位大练兵活动优秀组织奖。
7.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备课岗位大练兵展示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课堂教学工作由备课、上课、作业与评价测试、辅导等环节有机组成,备课是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关键。各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相关学校在市教研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参与教师备课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并为教师参加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障。
(二)各校应切实把加强教研与提高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和载体,通过校本教研,鼓励教师主动研修,推动校本教、研、修一体化教研机制的常态化建设,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以及学校要建立相应机制,采用随堂听课、随堂抽查教学设计、教案等形式,聚焦课堂,提高本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效性。
(三)市教科院应加强对本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特别关注农村学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与各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共同研讨,努力推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缩小办学差距。
(四)所有教师都必须参加任教课程(含兼任课程)的备课岗位大练兵活动。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交流、研讨,将成功经验和成果逐步落实到课堂常态教学中。
(五)各校际教研组、各校教研组要保留活动过程记录,建立专门档案,以利总结经验,深化活动成效。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岗位大练兵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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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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