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xmrenke   发布时间:2008-06-24 10:02:50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
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教玩具的设计与制作是幼儿教师重要的一项教学基本功。为深化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幼儿教师开发课程资源的专业技能,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开展全市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农村幼儿园(含学前班)所有在职教师。
     二、活动内容
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包括围绕教材结合常态教学进行教玩具制作、教玩具制作专项技能培训、教玩具制作评比和展示交流三项内容。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教玩具制作:2008年3月启动。
全员参与,立足实际,服务教学。各区教育局、各农村幼儿园要结合工作与教学实际,制定具体的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将活动细化到点,责任到人,组织全体农村幼儿教师积极参与。要立足农村实际,合理开发乡土题材的教玩具,利用农村资源与自然资源,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动手能力。要抓住服务教学和开发新课程教育资源的重难点,进一步深化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扎实促进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提高。
各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本区各农村幼儿园开展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指导,并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区幼教教研室于3月6日前将本区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加盖公章)送交厦门市教科院基教教研室。
(二)专项技能培训:2008年4-6月。
市教研部门要根据各区、园开展岗位大练兵的情况,加强业务指导,聘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利用双休日到各区对农村幼儿教师开展教玩具制作进行专专项技能培训。通过强化专项技能培训、作品介绍、现场观摩与动手练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自制教玩具的水平,切实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开发课程资源和服务教学的意识与能力。各区教研室也应组织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三)区级评比和展示:2008年10月前。
各区教育局要组织阶段检查,开展区级评比和展示交流活动,检验岗位大练兵成果,并推荐教师参加市级评比和展示交流活动。
(四)市级评比和展示:2008年11-12月。
在各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市级农村幼儿教师教玩具制作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各区教育局、幼儿园的组织工作、岗位大练兵成效和参赛成绩,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予以表彰奖励。
评比活动结束后,将举办获奖作品展示,对获奖的自制教玩具整理成文本资料,汇编成册,供广大幼儿教师参观学习,以利于成果的全面推广与运用,让更多的农村幼儿教师有交流学习、展示专业能力的机会,促进教学基本功的提高和专业素质的提升。
    四、注意事项
(一)各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组织好区级、园级岗位大练兵活动,并为教师参加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障。应将教师参加此项岗位大练兵活动情况及表现列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教师专业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市教科院要加强对此项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指导和培训,做好市级评比和展示的各项组织工作。各区教育局应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教玩具制作专项技能培训、市级评比和展示交流的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岗位大练兵  幼儿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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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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