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的通知
厦教局综〔2007〕26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方案》,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
进社区进家庭的活动方案
为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实现家、校、社的良性互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师德建设规定和《厦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工作意见》的安排,今年起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本年度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总体目标
(一)着眼于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家校的表现情况,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
(二)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和优势,配合社区(农村为自然村,下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三)弘扬教育优良传统,塑造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二、活动安排
(一)百名校长进社区活动(2007年4月至年底)
1、活动内容与形式
主动走访社区,协商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事项,采取联办家长学校、爱心网吧,科技、音乐等活动室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家庭教育思想、教育方法,介绍学校的发展情况、办学理念,听取群众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教育工作。
2、活动步骤
——调查准备阶段(2007年4月中旬)
市、区教育局根据社区设置与学校片区划分情况,划分学校与社区合作的范围;各学校根据划定的范围,组织学校领导走访社区,了解社区家庭的总体特征、主要需求,与社区探讨合作共建教育平台的方式和途径;对共建项目做好师资和设施方面的准备工作。
——活动实施阶段(2007年4月底至11月底)
实施学校与社区的合作项目,利用好学校的优势资源辐射社区教育,原则上每所学校与社区要有一项以上的合作项目;利用社区组织优势和合作平台,组织家长进行科学教育观和教育方法的学习辅导;选择合适时机召开学校教育征询意见会,广泛听取群众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总结阶段(2007年12月)
及时上报提供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的做法。年底前,市教育局要总结校社教育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和有特色的做法,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学校领导进行观摩学习。开展学校与社区教育合作的经验交流和理论探讨,探索创建长期合作的工作机制。
3、具体要求
(1)校社合作项目要因地制宜,切合社区情况和居民需求,针对性强,不强求一致,不搞形式主义。
(2)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征求意见会要侧重于沟通情况,宣传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不得责备、训斥家长。
(二)万名教师进家庭活动(2007年4月中下旬开始)
1、活动内容与形式
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和所有科任教师要实施全员家访。家访时,要注重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安全文明规章;通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商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方法措施。了解掌握特殊家庭生(含贫困生、单亲生、农民工子女和城乡结合部家庭等)和行为偏差生(学困生和其他行为失范的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和其他助学措施。
2、活动安排和要求:
——准备阶段(4月中旬前)。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全员家访的方案,合理安排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家访任务和时间,在落实特殊家庭生和行为偏差生作为重点家访对象的同时,避免重复家访或者漏访。
——实施阶段(4月中下旬双休时间)。每所学校相对集中时间,实行全员家访。家访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四要四不得”:要全面通报学生在校情况;要全面了解学生家庭和在家表现情况;要共同探讨有助于学生成长进步的教育方法;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不得在家长面前指责学生;不得随意把家长叫到学校进行责怪训斥;不得接受家长的宴请和赠礼;不得以电话联系等其他方式代替家访。各学校要建立家访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家访简要过程、学生家庭和个人情况以及下步的随访建议,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
——规范阶段(5月份以后)。在总结全员家访做法的基础上,着手建立制度规范,长期坚持做好家访工作。要以班级为单位,全面了解家庭特殊生和行为偏差生的情况,形成档案,建立随访工作机制,以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制定落实具体的辅导补习和矫正措施。
三、其他要求
(一)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全员动员,合理安排,注重规范,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联系在厦新闻单位并通过其他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开展这一活动的意义、活动取得的成效、社会各界对这一活动的评价,宣传勇于创新、取得明显实效的事例和典范经验。
(三)要着眼于构建家校社教育网络的长效机制,将通过实践证明有效的做法和措施作为制度长期坚持,并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此项活动的进展和总体情况,各校要做好记录(包括原始记录)并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四)要加强沟通交流。区属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家访听取的意见、建议,要汇总到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到市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开展活动情况,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联系部门:德育处 联系电话:2667795。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人大教
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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