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者:JSGWDLBADMIN   发布时间:2007-06-17 16:25:09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的实施意见

厦教局综〔200725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市委会议纪要[2007]104号),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均衡教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至2008年在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适应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深化师德教育,强化教师基本理论素质、学科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等基本功的训练,不断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二、大练兵目标

(一)深入开展现代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理念的学习、实践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师基本理论素质和运用先进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理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二)组织开展教师学科素养和专业技能的训练,全面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评比竞赛活动,强化业务素质。

三、大练兵内容和形式

    (一)学习教育理论大练兵。

开展教育法规、先进教育理论读书活动,由市教科院、各区教育局或学校指定书目范围,教师选择研读1-2本教育理论书籍,撰写20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

(二)教学技能大练兵。

组织教师苦练教学基本功、掌握教学基本技能、熟悉教学基本规范,重点抓好学科技能和“新三项”等基本功训练。

(三)课堂教学大练兵。

围绕课堂教学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开展课堂教学创新活动,通过“教学开放周”或“教学开放日”等形式,展示、交流课堂教学创新的经验成果,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效率。

(四)教育科研大练兵。

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教师结合课改实验、教学实践撰写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

(五)班主任工作大练兵。

开展新时期班主任工作创新研讨,探索、改进班主任工作方法,提高德育工作实效。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应结合教学实际,创新大练兵形式、丰富大练兵内容。

四、大练兵考核评比

(一)考核

为推动大练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岗位练兵的考核,教师参加大练兵活动的情况及表现要列入教师年度考核,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职务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评比展示

  为提高教师岗位大练兵的实效,展示大练兵的成果,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大练兵的专项评比、展示和竞赛活动。

市教育局将在大练兵期间举办以下评比展示活动:

1.优秀读书心得评比;

(负责部门:教科院,分管领导:任副局长,4月启动,11月评比)

2.中小学体、美、音教师业务技能评比展示;

(负责部门:体卫处,分管领导:许副局长,10月启动,20083月评比)

3.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技能评比;

(负责部门:职成处,分管领导:任副局长, 4月启动,10月评比)

4.青年教师“教案、课件、说课”等教学技能评比;

(负责部门:基教处、教科院、职成处、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事处,分管领导:许副局长, 4月启动,10月评比)

5.中小学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负责部门:基教处、教科院、职成处、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事处,分管领导:许副局长,已在200611月启动,200711月评比)

6.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负责部门:教科院,分管领导:任副局长, 4月启动,8月评比)

7.班主任主题班会评比;

(负责部门:德育处,分管领导:教育工委林副书记, 4月启动, 12月评比)

8.中小学教师自制教具、学具、玩具评比;

(负责部门:事务中心、教科院,分管领导:陈副局长,4月启动,20083月评比)

9.特级教师示范课;

(负责部门:人事处、教科院,分管领导:赖局长, 4月启动,5-20083月开课)

10.省市级学科带头人观摩课。

(负责部门:人事处、教科院,分管领导:赖局长, 4月启动,5-20083月开课)

五、活动阶段及时间安排

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分为组织动员、教师练兵、评比竞赛、总结表彰等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3月—4月,宣传动员阶段;

(二)4月—12月,教师练兵阶段;

(三)10月—20083月,评比竞赛阶段;

(四)20084月,总结表彰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是我市中小学贯彻省委教育工委领导和市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区教育局、各学校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强对活动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大练兵活动全面开展、扎实有效。

(二)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及时反馈。教研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参与组织和指导,提供专业支持。各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提高。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大练兵活动,立足教学岗位,增素质、强技能、树形象。

(三)教师岗位大练兵重在练兵。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师的基本功训练上,要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地开展训练,并在教师扎实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各项评比、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大练兵要形式多样,切合教师和教育教学实际。

七、保障措施

(一)教师每参加一项练兵活动可作24课时或36课时的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二)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各学校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项评比竞赛也将设置若干奖项。

(三)各单位要为大练兵活动提供必要物资条件和经费保障;市教育基金会可为大练兵活动获奖人员提供奖励金;可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的冠名支持或资助。

(四)市教育局将在厦门教育网建立教师岗位大练兵网页,及时宣传报道大练兵的信息,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制作大练兵示范观摩活动的光盘资料,汇编优秀论文、读书心得等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大练兵的经验及成果。

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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