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对县督导”办学条件备查材料
来源: 发布者:陈昆庸 发布时间:2007-06-01 10:13:57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各校“对县督导”办学条件备查材料准备的通知
区属职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接上级通知,市督导室定于2007年6月11日对我区进行“对县督导”市级验收。为迎接市级检查,各校必需对“对县督导”办学条件备查材料进行准备布置。评估指标在
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补充说明》的通知
2006.08.22闽政教督[2006]34号见集美区教育局网--
教育督导--
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补充说明》的通知
[2006-11-03 11:04:32]
附:
学校提供的材料:
(1)学校基层报表。
(2)校舍基本情况表。
(3)土地证和房产证。
(4)“对县督导”办学条件基础数据报表。
(5)实现上网学校公安部门审批登记表。
(6)体、音、美、卫、劳、图书、实验室、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清册及使用情况登记材料(材料放在各专用教室)。
集美区教育局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信息:
2007小学、初中招生表格
中小辍学生表和残疾儿童花名册
“对县督导”镇街汇总表
集美区“对县督导”工作教育经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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