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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伟玲 发布时间:2008-09-28 15:45:10 来 源: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XM00104-63-05-2008-008
关于2008年职称评审教案送检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职改办、市局直属学校:
根据厦教职改[2004]25号文件的要求和今年职评工作安排,现将2008年职称评审中教案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职称评审的送检教案为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案。
二、因特殊情况(产假、脱产培训等),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不在本专业教学岗位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证实后,可提供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的教案。
三、因特殊情况(脱产进修、产假跨越上下学期、任教非申报学科等),2006-2007学年度不在本专业教学岗位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证实后,可提供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案以及2006-2007学年度实际任教的课时教案。
四、送检教案须为自然形成的,有明确日期记载并经学校正常年检且加盖公章。
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200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