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00104-63-05-2008-004
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关于转发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小学:
现将《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8]2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区教育局、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特别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专任教师积极申报,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送我局职改办(须附本区、校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及软盘,)7月中旬我局将统一组织考 核。
为做好今年我市“小中高”的推荐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的申报情况,7月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区教育局职改办报名并提交一份《简明表》(市直属小学向市教育局职改办报名),各区教育局职改办于7月4日向我办反馈报名情况。
注:报送材料时,除了省文件规定的材料外,请将《评审简明表》15份、代表作复印件一式五份另行装袋。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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