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M00104-63-05-2007-009
厦教职改[2007]17号
厦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批准确认刘金玉等同志高校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有关高校:
经研究,给予批准确认经委托厦门理工学院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11月16日评审通过的刘金玉同志高校助教职务任职资格;批准确认经委托厦门理工学院教育管理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12月17日评审通过的陈晓婷、陈燕等两位同志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三位教师的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7年12月20日。名单如下:
高校助教:刘金玉(厦门南洋学院)
研究实习员:陈晓婷、陈燕(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初级资格 确认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