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职改[2007]17号 厦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刘金玉等同志高校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王靖群   发布时间:2008-04-26 16:41:13

                              XM00104-63-05-2007-009

厦教职改[2007]17

 

厦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批准确认刘金玉等同志高校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有关高校:

经研究,给予批准确认经委托厦门理工学院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71116日评审通过的刘金玉同志高校助教职务任职资格;批准确认经委托厦门理工学院教育管理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71217日评审通过的陈晓婷、陈燕等两位同志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三位教师的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71220日。名单如下:

高校助教:刘金玉(厦门南洋学院)

研究实习员:陈晓婷、陈燕(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初级资格  确认  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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