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06]8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今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附上《农村支教情况登记表》。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8日将省评材料送交局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请登陆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下载。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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