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职改〔2006〕9号
厦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6年教师专业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职改办、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2006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闽教职[1998]19号、20号、21号、50号以及厦教职改[2003]24号,[2004]25号和[2005] 2号、[2005]13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今年职称评审的论文鉴定和说课考评仍安排在职称申报前进行,拟安排在暑假进行考评。7月份组织论文鉴定,8月份组织说课考评。
(二)今年职称申报的截止时间仍为9月30日,教师的任职时间、受表彰时间以此为限;送审代表作在本区本校汇编发表时间截止到5月30日,在CN刊物发表的时间可延长至9月30日。
(三)送审论文仍分为学科、德育、管理三类。论文分类不清或分类错误将不予鉴定。送审论文的报送以学校为单位,各校将花名册及论文的复印件2份(须遮住单位和姓名)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四)学校应将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行政兼课等参评对象的任职经历单列出来,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备查。
二、工作要求
2006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在保持政策稳定的基础上突出师德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各区教育局、各校要继续做好职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让教师进一步了解职改政策;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职改的公开、公正;要认真细致地核实申报材料,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客观。参评教师须如实提供反映工作情况、工作业绩的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重点查处,对当事人及责任单位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工作日程
4月 公布说课范围;
5月 各区、各校完成论文汇编;
6月 报送送审论文;
7月 论文鉴定;
8月 说课考评
8月下旬 公布论文鉴定、说课考评成绩;
9月1日开始,各区、各校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9月30日前各区、各校报送申报材料;
10月10日—12月10日,市教育局职改办预审;
12月10日—明年元月10日,省、市职改办预审;
元月15日—明年3月,组织评审。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职称 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06年5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