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季厦门市小学幼儿园
招聘教师(面向毕业生)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市部分小学、幼儿园拟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的职位职数(见附表)
二、 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集美区生源报考集美区属学校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集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23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中文方向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方向可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岗位;报考集美区属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二)招聘范围
1、本市生源(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并在厦门市参加高考,下同)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2007届,下同)和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报考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区属学校;同安区区属学校限本区生源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原是师范类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学历专升本已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如被录取必须提供第二学历认证书)报考;
入大学前户口分别在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的本市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师范类应届和往届未就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可报考户口所在区的区属学校;集美区生源的原厦门师范普通班毕业,现已取得大专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集美区属学校(如被录取必须提供第二学历认证书);本市生源的特教专科毕业生可报考思明区特教学校招聘岗位。
2、非本市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市直属小学,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区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学前教育专业)。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4月7日—4月11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领取准考证时间:
本地生源:4月14日—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外地生源:4月15—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硕士研究生可于专家面试时间的前一天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获奖证书、报名表等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免冠一寸近照叁张,(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在录用报到时提供,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缴交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领证地点:厦门市同安路5号(厦门市教育局)一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情况特殊的,按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或市人事局审批,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报名后各区教育局对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再审核。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90%)、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占1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本市生源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区属学校的考生笔试成绩的50%计入综合总分,报同安区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生笔试成绩的40%计入综合总分。
成绩公布后,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推荐参加面试。
硕士研究生报考,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岗位招聘职数4个以上(含4个)的,根据面试考核的成绩单列决定是否录用,一经录用,招聘职数相应减少;招聘职数3个以下的,研究生要与进入面试的本科学历毕业生一并面试考核,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决定是否录用。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07年4月21日
笔试地点:厦门一中旧校区振万楼
笔试成绩可于4月24日登陆厦门教育网查询,进入专家面试的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1、区属学校的面试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自定和通知,面试方案应事先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的50%(同安区属学校60%)计入综合总分。面试成绩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
2、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面试分为专家面试和学校考核。专家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专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专家面试成绩的30%计入综合总分。
专家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学校考核。专家面试成绩可于面试后的第二天登陆厦门教育网查询。
专家面试时间:4月26日
面试地点:厦门实验小学
学校考核采用面试、试教、基本功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成绩的30%计入综合总分。面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
各学校应按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的组成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直属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从上线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教育局或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其中应包括肝功能、血常规、心电图、B超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拟聘用名单在市教育网和各学校公示7天。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市纪检监察、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的毕业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
五、本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电话:2035405 联系人:欧阳老师
各区教育局联系电话: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联系人:周老师
湖里区教育局:6021826;联系人:丁老师
集美区教育局:6063920;联系人:郑老师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联系人:陈老师
厦门市教育局 2007、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