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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伟玲 发布时间:2008-05-21 15:07:40 来 源:思明区
2008年思明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小学教师专家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08年厦门市小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有规定,现就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报考思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笔试合格并按考生数与招聘职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的面试对象。
二、面试方法
专家面试侧重于教师教学水平的考察,采用说课、答辩、板书等方式,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专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专家面试成绩的20%。
专家面试成绩的50%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程序:说课、答辩者于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体育、计算机考生于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后先统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备考室准备45分钟→考室面试10分钟、答辩5分钟或专业技能测试(美术、音乐)→评委打分→统计总分→当场亮分。
拟体检名单待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后于市、区教育网上发布通知。
三、专家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5月25日(周日)
面试地点:湖滨中学(湖滨三里1号,新村车站下车)
考生于5月25日上午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上述学校报到。音乐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四、纪律要求
(一)面试人员面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试、备考室和面试室。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所有考官进入面试场地后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时不得抽烟,不得交换意见。
(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面试人员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五)教师的招聘面试工作按照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教师的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市、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应聘的教师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条件与厦门市小学招聘教师简章不符者取消录用资格,已被录用的予以辞退。
思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08年5月19日 |